3并列两传:
南北之五师相承
北传——经师与禅师的法系(由佛灭到阿育王时的传承)
大迦叶——阿难——商那和修——优波掬多——摩田提
南传——律师的法系(遥承优波离,自第二结集驮写拘时到阿育王时)
优波离……驮写拘——苏那拘——悉伽婆——目犍连子帝须
三、关于优波掬多和目犍连子帝须的年代问题
关于优波掬多、目犍连子帝须与阿育王是否同时代的问题。
商那和修是第二结集时的上座长老(《十诵律》作三菩伽Sambhuka;《五分律》、《四分律》作三浮陀Sambhuta;《善见律》作娑那参复多Sanasambhuta;皆说是阿难弟子)。由商那和修传于优波掬多,即当阿育王时代,这在北传以佛灭至阿育王,其间为百年(百十六年),固不成问题;若以南传二一八年说衡之,第二结集当伽拉阿育时,由伽拉阿育到孔雀阿育王时,其间为一百多年,优波掬多若非寿命甚长,是不可以的。
然而,依据南北文献和历史实物对证,优波掬多与目犍连子帝须同为阿育王时的大德,皆为阿育王所礼敬,似亦不容否认。
如北方文献《阿育王传》说:优波掬多受阿育王礼请,沿恒河东下,至首都华氏城,为王说法,并劝王去参礼释尊遗迹等。这虽为南传文献所不载,然依近世发现的铭文刻字,阿育王参礼佛陀遗迹是真实不虚的。在今尼泊尔蓝毗尼园(Lumbini)残存石柱上有铭文说:“善见王即位二十年,因释迦牟尼佛诞生于此地,亲来敬礼,王命刻石。”在鹿野苑等处,也残存有阿育王石柱。
南方文献《善见律毗婆沙》说:目犍连子帝须,为阿育王礼请,沿恒河来到华氏城,平息了僧寺中的诤论,助王派遣诸大德往诸方弘布法化等。这虽然也是北传文献上没有记载的,可是,这也有事实的根据。如近世发现的比海罗沙塔(Bhilsatupa)记有“为雪山边之阿梨迦叶瞿昙”,及骨壶上有“末示摩”的名字,与南传文献所记传教师的人名相合。
由此可知,优波掬多和目犍连子帝须都曾受阿育王的礼敬,同为当时佛教界的领袖人物。阿育王作为国王,——一位笃奉佛教的国王,对佛教界的诸大德,皆予一视同仁地对待,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在北传文献里,不见有目犍连子帝须的记载;同样,在南传文献里也不见有优波掬多的记载。而南北所记,都说自派的大德受到阿育王的礼敬而为当时佛教的导师,是阿育王的帝师。对于这种情形,吾人以为,可能是由于南北所宗不同而各自为派的关系。各派站在自己的立场,对自派的大德加以尊崇和传记,而不言及其他,这大概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据《善见律毗婆沙》说:目犍连子帝须住于摩偷罗的阿浒恒河山(Ahoganga),这是从前商那和修住过的地方。《阿育王传》说:优波掬多住于摩偷罗的优楼慢荼山(Urumanda)的那罗拔利伽蓝。这也是商那和修住过的地方。按《大唐西域记》卷四所记,优楼慢荼(亦作优留曼荼)山在摩偷罗(亦作秣兔罗)城东五六里之处。优楼幔荼山,《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中作乌卢门荼山,《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中作牟论荼山,此山与阿浒恒河山都是这一带的山名。可见优波掬多和目犍连子帝须,同为摩偷罗的大德,这里是西方上座部的重镇。
四、关于第二结集的问题
1第二结集的年代
关于第二结集时当何王朝的问题。
斯里兰卡《大史》第四章说:“当伽拉阿输迦在位第十年末时,佛涅B231已一百年。毗舍离(Vesali)境内跋耆(Vajji)比丘众无惭,倡行十事。”耶舍尊者因此倡导第二次结集,即当是时。又《善见律毗婆沙》卷一说:“世尊涅B231一百岁时,毗舍离跋耆子比丘,毗舍离中十非法起。……修修那伽子名阿须。阿须尔时作王,党跋子等。”[19]阿须即伽拉阿输迦,第二结集时,他对跋耆方面的比丘采取袒护的态度。
汉译诸律,记第二结集,皆未载明当何王时。阿育是护法名王,第二结集,倘当其时,殆无不载之理。可知第二结集,非当阿育之世。若以第二结集为当阿育王世,则南传文献明记的第三结集——华氏城结集一事,便无法成立。此虽北传文献所不载,殆亦不可轻予否认。
按诸律文记载关于“十事非法”的裁定,便是佛灭百年的第二结集。当时对三藏经典是否重新进行过结集,虽不确知,不过,按南传文献《岛史》和觉音的著书说,七百比丘裁判十事非法之后,即诵法律,经过八个月方终其事;当时的国王为伽拉阿育,他偏袒跋耆比丘,云云。如此看来,则第二结集时于“十事非法”的判决以外,还会诵了三藏经典,根本律文分为二部,这是南北文献皆一致传述的。
这时跋耆比丘们不同意“十事非法”的判决,他们另聚一处结集佛陀的教法,名曰“大等诵”,或“大结集”。他们人数较多,所以是为“大众部结集”。北传文献说这时是当阿育王时,按南传,这个阿育,便应是伽拉阿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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