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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与基督教人观之比较
发表日期:2006-7-1 22:09: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阅读: 次 

道教与基督教人观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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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教与基督教存在着诸多不同,本文试图从“人观”(本文专指以下诸方面对人的论述)的角度:人的起源、人神关系、人与自然、人性等四个方面来比较两者的异同。道教与基督教在人的起源上迥然不同,决定了两者在人神关系、人与自然、人性等方面看法的异同。因而本文首先探讨人的起源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其他三个方面问题。对人的不同理解,道教与基督教彰显了各自的本质特征。不仅如此,道教和基督教人观的智慧对于我们今天认识“人”也是有启示的意义。
    一、在人的起源方面
    道教认为人是由道气所化生的。道教中虽有众多神仙及其主神,但他们并不是造物主。道教神灵并不是人的创造者,它们和人一样都源于道。在道教中,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本体。一切有情无情,都是由道所生成的。如《太上大道玉清经》卷二《慈悲方便品第六》说:“有情无情,禀道而生。”吴筠《玄纲论》也说:“天地、人物、仙灵、鬼道,非道无以生,非德无以成。”这就是说天、地、人和神仙等都由道生。早期道教在谈人和万物的起源时,是用“气”来描述这一生成过程,主张气生人和万物。如《太平经》说:“元气乃包裹天地八方,莫不受其气而生。”《云笈七签》说:“人与物类,皆禀一元之气而得生成。生成长养,最尊最贵者莫过人之气也。”这都是说人和万物由气生成。那么,道教一方面称人来源于道,一方面又说人由气生,两说并行是否矛盾?这并不矛盾。因为道教一般认为人的产生过程是:道—元炁—阴阳—人(万物)。这就是道具体生成人和万物的过程。由此可见,一方面,道凭借气这一中介物来生成人与万物,如杜光庭所说:“道,通也,通以一气生化万物,以生物故,故谓万物之母。”赵庭坚《道德真经疏义》卷五“以身观身”疏云:“当观此身因何而有?从何而来?是谁之子?四肢百体以何为质?气命精神以谁为主?寻经观理,从道流来。初经一气,次涉阴阳,道布为精神”。这表明道凭借气生成万物。另一方面气生万物须遵循道的规律。如《太平经》称:“六极之中,无道不能变化。元气行道,以生万物,天地大小,无不由道而生者也。”又说:“道无所不能化,故元气守道,乃行其气,乃生天地,无柱而立,万物无动类而生。”这都说明气遵循道才生成万物。因而,道教有时将两者合称为“道气”,并以其为人所从来的本源。如《上清黄庭养神经》说:“人之受生,分灵道气,含和阴阳。”杜广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卷四十也说:“人之禀生,本乎道气。”这就是说人既由道气所生又分有道气。
    基督教却认为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在《圣经》(联合圣经公会版,下同)的《创世记》是这样描述的:“上帝说:‘我们要照着自己的形象,自己的样式造人,让他们管理鱼类、鸟类,和一切牲畜、野兽、爬虫等各种动物。’于是上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他造了他们,有男,有女。”“后来,主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把生命的气吹进他的鼻孔,他就成为有生命的人。于是,主上帝使那人沉睡。他睡着的时候,主上帝拿下他的一根肋骨,然后再把肉合起来。主上帝用那根肋骨造了一个女人,把她带到那人面前。”这些章节表明,上帝是按他的“形象”、“式样”造人,造人的目的,是让人管理他所创造的世界。可见,上帝是造物主,人是上帝的创造物。总而言之,道教认为人是由道气所化生的。道如母一样生成人。基督教却认为上帝按自己的形象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人是上帝的创造物。上帝造人是有目的的———让人管理他所创造的世界。
    二、在人神关系方面
    道教中人神同质。道教认为人与神具有同源性。人不是神仙创造的,人与神仙都来源于道,具有道性。人是由道气所化生的,因而就具有道性(神性)。道教中的神仙虽有人格性,但也是道气的化身,也具有道性。如《灵宝度人经》称元始天王“化生诸天,开明三景,是为天根,上无复祖,唯道为身”。《太上老君开天经》说:“上取天精,下取地精,中间和合以成一神,名曰人也。”司马承祯《天隐子》亦说:“人生时,禀得虚气,精明通悟,学无滞塞,则谓之神;宅神于内,遗照于外,自然异于俗人,则谓之神仙。故神仙亦人也。”由此可见,道教中众多神仙及其主神不是人的创造者,它们和人一样都来自于道,人与神仙同体同质。道教因此认为人通过修身得道就可成为仙真。人得“道”成仙不需要神仙的恩典,但神仙可起辅佐作用。再者,道教中神仙对人没有吩咐和要求,反而都要为人服务。神仙主要功能就是满足人对现世幸福的祈求。神仙受到尊敬与否取决于人们的祈求满足与否,神仙“灵验”才受到尊敬。
    而基督教中人与上帝(神)之间既是不可逾越的又是相沟通的。人是上帝创造的。《圣经》创世史告诉我们人是人按“上帝的形象式样”造的。人是上帝的创造物,这说明人永远都是一个有限的存在,如人终归要死的;而上帝———造物主是无限的存在,是永恒的。所以说,人与上帝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人与上帝又是相沟通的。人是按“上帝形象式样”造的,这就说明了人是“上帝的形象”;人肖似上帝(人“效法”上帝),人与上帝之间有一融通的关系。又,当上帝“按他的形象式样”造人的时候,有两件事是上帝所造的一切其他生物都没有的:一是上帝创造人的时候,将自己本质的一部分(“生气”)赋予(“吹进”)人的本质之中;二是上帝对人说话(“吩咐”)并且有所要求(“可以……,不可……”)。这两项的独特性,都显示出人与动物不同,他们是唯一可以与上帝沟通并建立关系(“立约”)的被造者。如《圣经》《创世记》说:“主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把生命的气吹进他的鼻孔,他就成为有生命的人。”“主上帝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园,叫他耕种,看守园子。他命令那人:园子里任何果树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别善恶的树所结的果子你绝对不可吃;你吃了,当天一定死亡。”由此可见,人与其他万物不同,他可以与上帝沟通并对上帝负有使命和责任。因此,人神之间有可能建立起一种亲密相通的关系。正如荷兰神学家博各夫(HendrikusBerkhof)在其著作《基督宗教信仰》中提纲挈领地指出:人是与上帝相遇,对上帝的爱有响应的被创造者。人犯罪堕落(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之后,人的得救与否完全取决于上帝。人只有信仰上帝,遵从上帝的旨意才能获得“救赎”。诚然,人的得救不等于是他的被造地位的改变,不是使他成为上帝,而是使他仍然成为人———真正的人。可见在基督教中人神不同质。
    综上所述,道教中人和神仙同源,都来自道,所以说人神同质。人通过自我的修身得道可成为仙。基督教中人和上帝之间是不可跨越的。神是神,人是人,上帝是造物主,人是受造物,所以说人神不同质。人永远不可能通过自我的修身、完善而最终变成上帝。人与上帝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永远成不了上帝。但上帝对人来说永远是一位情意无限的他者。人与上帝之间可沟通并且人对上帝负有责任和使命。人的被拯救取决于上帝。
    三、在人与自然方面
    道教既主张天、地、人都“大”,又主张天人相通、天人相类、天人相应。道教继承老子“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的思想,主张人与天地都是宇宙世界中四大之一。在人与自然关系上,道教主张天人相通、天人相类和天人相应。天人相通就是指自然与人都具有道性气性这一本性,因而相互贯通。《老子河上公注》说:“天道与人道同,天人相通,精气相贯。”可见,天人最初都是由道气化成,同本一炁,因而自然与人之间相贯通。天人相类是指人与自然在形象和运行规律上有相似之处。道教认为人与天地在形象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云笈七签》卷二十九《禀生受命·禀受章》引《真文经》说:“人之生也,头圆像天,足方法地,发为星辰,目为日月,眉为北斗,耳为社稷,口为江河,齿为玉石,四肢为四时,五脏为五行,与天地合其体,与道德齐其生。”《太上长文大洞灵宝幽玄上品妙经》也说:“惟人是万物之首也,头圆足方,上阳下阴,皆同于天地。固天有风雨,人有血气;天有日月,人有眼目;天有万象,人有万神;天有八极,人有八脉;天有五行,人有五脏;天有四季,人有四肢;地有五岳,人有骨节;地有草木,人有毛发;地有江湖,人有血脉。此者无不应于天地。”可见,道教不仅将人的身体器官与宇宙结构相对应,而且还将通过四时、阴阳、五行、八卦等符号,将天与人的结构也巧妙地统一起来。道教亦认为人与天地的运行规律相似。《钟吕传道集》称人之“气液升降,如天地之阴阳,肝肺传导,若日月之往复。”元俞琰《周易参同契发挥》卷五也称:“人身法天象地,其气血之盈虚消息,悉与天地造化同途……天地有昼夜晨昏,人身亦有昼夜晨昏;天地有晦朔弦望,人身亦有晦朔弦望;其间寒暑之推迁,阴阳之代谢,悉与天地相似。”由此可见,道教认为人体生命的活动与天地遵循着同一规律。天人相应即天人感应,就是指天与人能相互产生影响。《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章经注》称:“天人一贯之妙,天与人无二理,吾之心即天地之心,吾之即天地之,既秉一诚,此感则彼应。”道教认为由于天人相通、天人相类而必然产生天与人之间相互感应。天的变化可以影响于人,人的行为又可以引起天的感应。譬如道教法术中的雷法,就是通过人体的内炼而引发天象发生变化,达到呼风唤雨的目的。
    基督教则认为人是代表上帝来管理自然世界。《圣经》创世史清楚地告诉我们,上帝造人的目的是让人管理他所创造的宇宙世界。如《圣经》《创世记》:“上帝说:我们要照着自己的形象,自己的样式造人,让他们管理鱼类鸟类,和一切牲畜野兽爬虫等各种动物。”“上帝赐福给他们,说:你们要生养许多儿女,使你们的后代遍满全世界,控制大地。我要你们管理鱼类、鸟类,和所有的动物。”这些都表明,人与其他万物有不同的责任和使命,主要就是管理、看守宇宙秩序的责任。显然,《圣经》的创世史把人解释为自然世界的主人,当然是作为上帝的代表,作为上帝的摹本,成为受上帝委托的统治者。对于人来说,自然世界不再是一个充满了各种神灵的世界和一个虔诚敬畏的对象。自然世界排除了神,服从于人类的治理。《圣经》中上帝的彼岸性把自然世界世俗化了,上帝的戒约委派人们统治世界。西方人从这种精神中学会了让自然为人服务。
    总之,道教认为天地人都“大”———四大之一,人与自然之间具有“相通、相类、相应”的关系。基督教却认为人代表上帝管理自然世界,是自然世界的实际统治者———主人。
    四、在人性方面
    道教认为先天人性无善恶,后天人性有善恶。道教将人性分为先天人性和后天人性。道教认为人的本性就是道性,道性即先天人性;人既然来源于道气,那么人就具有道性。如《老子河上公注》称:“善行道者,求之于身。”《太平经》亦称:“夫天将生人,悉以真道付之物具。”这都是说人身中分有道。这就为人能成仙不死找到了理论根据。如《太上老君内观经》称:“道无生死而形有生死,所以言生死者,属形不属道也。”又如《玄珠录》卷上说:“众生与道不相离。当在众生时,道隐众生显;当在得道时,道显众生隐。”道无生死,人只要把握住身中的道,与道合一,就可长生久视。显然,道教以道论人之本性,为人“成仙何以可能”提供了理论依据。道教认为人产生后先天之性就转向后天之性。后天人性指人的各种欲望和妄念等,它有道德属性,有善恶。而先天人性———道性没有道德属性,超越善恶观念。《性命圭旨》说:“天命之性,论其本源。气质之性,论其享受。天命之性无不善,道教认为人产生后先天之性就转向后天之性。后天人性指人的各种欲望和妄念等,它有道德属性,有善恶。而先天人性———道性没有道德属性,超越善恶观念。《性命圭旨》说:“天命之性,论其本源。气质之性,论其享受。天命之性无不善,气质之性有不善。”道教亦认为,欲望和妄念等后天人性消耗和遮蔽了先天道性。那么,人的道性真正表现出来,一是要摆脱各种欲望和妄念,使先天之性———道性不被遮蔽;二是通过自身修炼将先天之性和后天之性联系起来,并向前者复归。这就为“成仙如何可能”提供了实践依据。
    基督教却认为人的本性是善恶(罪)并存,即有善有恶。人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的本性来自上帝。基督教认为上帝原始创造的世界是善的,所以人的本性是善,故《圣经》的《创世记》说:“上帝看他所创造的一切非常好。”但当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犯罪堕落之后,《圣经》仍将人称为“上帝的形象”。此时,从“人是上帝的形象”可对人性作如下的理解:一方面肯定人的尊严与高贵(“上帝形象”的延续———善),另一方面也肯定人的失落与堕陷(“上帝形象”的亏损———恶)。也就是说,人犯罪堕落之后,“上帝形象”有一定程度的保留,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失落。正如托马斯·阿奎那所说:“人的本性既不是罪加诸于人,也不是因罪而丧失的东西。”又说:“人性并不因为罪而完全腐败到全然没有本然之善的地步,因而人有可能在本性遭腐败的状态也能依其本性做一些具体的善事。”〔25〕由此可见,人性之中善、恶并存。人性之善就是指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之前,即上帝的原始创造;人性之恶就是指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之后,即人有“罪”———罪性。“罪”就是指人不按照上帝的目的去生活,它是由人神关系的破裂导致的结果。所以说人性之恶并不是指社会中实际的罪行。显然,此处人性的善恶(罪)和世俗道德上讲人性善恶的概念不属于同一领域。人在道德上的恶,是由于人与上帝关系的破裂延展而来。基督教认为,现实人的本性主要是罪性。人的罪性的克服,唯有凭借着上帝/基督的救赎。简言之,道教把人性分为先天人性和后天人性,认为先天人性是道性,是超越善恶的,后天人性有善恶。人的本性是真性,即人性中有神性。人依靠自己摒弃欲望和妄念可复归真性。基督教认为人性之中善恶(罪)并存,人的本性来自上帝,取决于人和上帝关系的好坏,人性中无神性。现实人的本性主要是罪性。人的罪性的消除只有靠基督的救赎。
    五、简短的结论
    1.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比较,我们可看出道教人观与基督教人观是不同的。这反映出两者的本质特征:道教以人为中心,人神同质,人可通过自我修身得道而成神仙。基督教以神为中心,人是受造物,人神不同质,人不能透过自我改良、完善而成为上帝,人蒙上帝拯救。2.我们也可看出道教与基督教的人观的智慧却是相同的。道教与基督教对人/人性的理解,都找了个超越的“参考对象”。道教是以“道”来理解人/人性的,而基督教是以“上帝”来理解人/人性的。显然,道教与基督教通过这个超越的“参考对象”都对人/人性突出了一种不同的参考水平,而不是就人与其他生物或自然宇宙之相同或不同的平面层次来参考,避免了人与自然含混互证或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这就提醒人若要充分认识自己,必须冲破人自闭的狭隘眼光,从更广阔的视野全方位地来看人,用永恒的眼光来审视今生。这对于我们认识“人是什么”是有所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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