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派而已,正像其它的三个犹太教派一样。
于是,如说基督教是由保罗而成立,也不为过,试看收入《新约全书》的二十七篇文字之中,保罗的著作,就占了十二篇,另有一篇尚在疑似之中。
事实上,基督教的思想,也不是以四福音为主,而是以使徒的著作为准,从奥古斯丁,到马丁路德,到现在的教会思想,也都是照着保罗所画出的路线在走。这是研究基督教者应加注意的事。
第二节 耶稣的思想
(一)福音书中的耶稣
四福音是耶稣的行谊录,四福音却不能代表耶稣行谊的真貌。因在四福音中,仅仅记载了耶稣出生前后的一点神话传说,加上耶稣三十至三十三岁之间的一点经过,而其也被神话的色彩所包围。
特别是在耶稣当时的门徒之中,能把事实经过,做成备忘录的,可说没有一个。至于了解耶稣思想的人,那就更加难找。耶稣的群众,文化水平很低,耶稣选择门徒的条件,又严格得达于极端。在许多人之中,仅被他选上了十二人;如照耶稣的要求来考选今日的基督徒,今日的基督教会,早该自动的解散了。所以,耶稣经常用譬喻传福音,群众们却不懂他所说的是什么,纵然他会给亲信的门徒,重将譬喻解释一遍,门徒之中仍然要误解他的意思。
同时,福音成为定式的记载时,早已将耶稣的故事,渲染得走了样。耶稣生时的亲信门徒,尚且不易了解耶稣的思想,何况是一、二百年之后的福音作者?福音书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处,也就是因此形成的。
因此,四福音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当无疑问。
不过,我们若想要知道耶稣的一个概念,仍得从四福音中去寻找蛛丝马迹,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资料可求。所以,四福音虽不能代表耶稣的思想精神,它却仍是记载耶稣生平唯一的最古著作。
(二)基督的真理
耶稣的宗教思想,是主张爱的实践──神意的实践。他是实践家而非理论家,他说:「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六节)所以他的教训,没有系统条理,甚至前后矛盾,因他不重视咬文嚼字,而特重于真理的启示。所以他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三十一、三十二节)但我们必须明白,基督教所讲的「真理」,不是推论的逻辑学的发明,而是直觉的宗教信念,信神「充充满满有恩典」,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并且以实践神的意志而救人,这就是真理。耶稣强调一个「信」字;由信而产生「望」──不致灭亡反得永生;望神有「爱」──将独生子赐给人类而代人类赎罪。这是基督教的基本思想,也是《新约全书》的精义所在。「信」、「望」、「爱」三个字,就说明了耶稣思想。所以基督教特别重视〈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为那是他们全部思想的灵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要实践上帝的爱,所以反对犹太教的教条主义──律法的呆板遵守;耶稣是以真理为主,为了真理,纵然违背了传统,他也在所不惜,并且乐此不倦。耶稣之后的基督徒们,反而拘滞于《新约》的文句的争论,实在不是耶稣的本意。
基于真理的原则,根据耶稣的主张,几乎要仇视现实人间的一切传统,因为,这些都不能合乎真理的要求。他要以爱来改造这个人间的社会,所以他要说:「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三十四、三十五节)因为「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第三十六节)所以「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第三十七节)
(三)刚强的爱
耶稣的本质,并不是一个反道德或反伦理的人,他何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是以「真理」为第一;而且以为他自己就代表了真理并做真理的标本,所以爱他的人就是爱真理,家人眷属的爱是私爱,所以不应将私爱高过真理的爱。当然,以上四节话,说明了耶稣对于为要推行真理而表现的爱,是刚强而非柔和的,这是希伯来宗教的一贯精神。以至在〈约翰书〉中,约翰的爱,也是有条件的,那是为了真理而爱。并不像一般人误以基督教的「博爱」为泛爱,它的条件是信了它的才爱,不信它的便不值得接受它的爱。这是从摩西以来的传统思想。比如摩西禁止他的信徒以高利贷获利,但对他们的外邦人是不受此限的,从外邦人处取得越多越好,因为耶和华不喜欢外邦人。
不幸的是,正由于这一刚强的有条件的为「真理」的爱,也就导致了基督教的许多不人道的行为,比如说:不在教会中的就不得救。因此,为了爱人,为了使人服从「真理」而得救,不惜以屠杀来解决问题。
当然,耶稣的思想,的确是具有革命性的,比如犹太教的律法中,没有规定积极性的善行,而是繁琐的生活规定。最显著的,犹太教没有布施贫穷的规定,耶稣就积极地主张济贫,并且教人在「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第六章第三、四节)并说:「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马可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四、二十五节)
耶稣时代的政治环境很恶劣,统治者的面目可憎。耶稣却主张:「谁愿为首,就必做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第十章第四十四节)现代政治中,以官吏称为人民的公仆,可说与此有关。
可是,这一公仆的观念,只对世俗的领袖有效,一涉及耶稣自己的问题,就不同了。他说:「你们要纪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节)耶稣虽然为大,但他不是公仆,而是「主」,因为他是「人子」。所以,耶稣虽曾主张解放奴仆,认为奴仆也同样是亚伯拉罕的苗裔,所以应该让其在安息日从奴位上得自由(〈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十至十七节)。到了保罗的时候,也劝人对奴仆要以兄弟的情分看待(〈腓利门书〉)。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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