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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督徒北神的回应—— 我们都行在真理的路上
发表日期:2008-3-17 22:39:49 来源:李奕霏 作者:李奕霏 阅读: 次 

                     对基督徒北神的回应—— 我们都行在真理的路上

 

                                             李奕霏
 

    基督教与各种文化都进行抗争,基督教与儒教之争,不过是基督教“斗争学”的一个层面。儒耶之争的根源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儒教之东方文化和基督教之西方文化之间的价值争端。近年来,由于多元文化的影响,很多人,不论是儒教,还是基督教,似乎都在为双方寻找一条对话之道。这种对话之道并不是近年才出现,早在明朝时候利玛窦徐光启等一批人,就曾尽力为儒教和基督教之对话开辟道路。当代的刘小枫博士,海外的杜维明博士,也都努力将儒教和基督教整合为一儒家基督徒,或者基督教儒家①。网络上之北神先生,从博客内容来看,似乎也秉承这一理想。然而北神先生与刘小枫博士,甚至与徐光启先生,立场是截然不同的。刘博士徐先生等人,虽然都是基督徒,也都努力为基督与孔子之间构建一桥梁,然而这一桥梁并不建立在贬低孔子、儒家的基础上,也就是并不纯然为了护教的需要,把孔子拉来垫背。而北神先生作为一基督徒,特别是作为一护教之基督徒,在论述其它宗教的时候,多有不自觉贬低这些宗教的情况,这本来也难怪,因为除了开明之基督教神学家,比如英国国教会的约翰希克牧师,信义宗的库比特牧师,天主教之拉纳神父等外,都继承了巴特的极端唯我论护教学,认为其它宗教几乎没有一点价值。然而天主教流传了两千年,新教传了五百多年,不要说普世都变成基督信徒,甚至连今日的西方,基督信仰都慢慢失去了活力,根据统计数据来看,上教堂的人是一年比一年少,英国、德国等国家,上教堂的人不超过3%,信徒增长幅度也停滞不前。美国人信奉基督教的人虽然多,然而大多数都是口头认信,去教堂的人越来越少,且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把目光转向了佛教、印度教等东方宗教,甚至连伊斯兰教也逐步增长。禅宗等神秘直觉修行在西方大行其道,吸引了不少基督徒去学习他们的禅定等神秘经验。基督教之精神价值,解决不了文化和文化之间的争端。因为亚伯拉罕系统的一神教,都有轻重不同的排他性。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之间的争端,给世界带来极大的灾难。综合来看,普世不可能都成为基督教徒,基督教徒如果不能学会和非基督教徒和谐相处,那么基督教给世界带来的破坏,将会大大超过他对世界的帮助。基督宗教传来东方,不是近些年的事,然而在中国如此大兴,以至于几乎乡乡村村都有基督之信徒,确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为何民国的时候,乡村信仰基督教的人少,如今信仰的就多?这其中不但有当前基督教之传教策略的因素所致,也是因为共和国以来,支撑民间特别是乡村的儒家思想崩溃,民间没有信仰,才给基督教有了可乘之机。

    护教学作为一门隶属于宗教学的支分学科,立足点就在于对各自宗教的优越感上。护教即是辩明自己宗教之优越,澄清别教对自己宗教的误解,宣传自己宗教真实的见解。基督教在历史上,首先是被人家“护教”。即在基督教初期,犹太教从各个层面护教,批判耶稣其人,批判基督教其教(至今如此)。后来基督教的教父们,为了维护基督教之信仰,也从各个层面诠释基督教信仰(如克莱门《劝勉希腊人》、奥斯丁《上帝之城》)。而佛教最初的护教,也是发源于佛陀及其弟子回应所谓的“六道本师”,之后佛教又与印度教辩论等等。综上所述,所谓的“护教学”都是有排他性的,作为一名深度生命的观者,以及菩萨道的修行人,我深深的怀疑这种排他性的“护教”,究竟在世界和平上能起到什么积极作用。基督教对其它的思潮批判了两千年,也不见其它的思潮有所减少。佛教批判了印度教几千年,如今在印度印度教依然是主流。今天我和北神先生都来“护教”,是不是因为你我的两篇文章,佛教或者基督教就被消灭了呢?自然是不可能。因此我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护教学”势必要与“对话学”融合,在全球呼唤统一伦理的未来,我认为“对话学”势必要取代“护教学”,也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并最终消灭各种导致人类毁灭的争端。“护教学”如果不放弃所谓的重要的地位,宗教间的仇视永远不可能消失。②

    有没有任何一种思想能够统一全球,有没有任何一个信仰能够成为普世的“国教”?答案是自从人类有历史以来,甚至是到世界的末日,都必然不会有。从《旧约》来看,巴别塔不可能造成,就是上帝不希望人类只有一种文化。秦始皇、希特勒等人希望统一文化,不惜种族清洗,给世界和民族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一直有一个思索,如果基督出生在中国,或者佛陀出生在以色列,那么时至今日之基督教与佛教,势必又大大的与当前的两教截然不同。因为宗教都受到其整体文化场的影响。基督教受到犹太文化的影响,佛教受到印度文化的影响,任何一种宗教,都逃不出各自所隶属的文化场的拘束。基督教的神学家受限于教父们借助希腊哲学开创的神学思路,佛教的哲学家们受限于龙树开创的中观哲学。任何一种理论都不是完美无缺,都会有漏洞,都势必会被另一种理论攻讦。基督教出版的《游子吟》以及台湾的龚天民牧师所出的护教书,在佛教的眼中,谬误百出。而佛教的学者们攻讦基督教的著作,基督教的学者们也总能依理来反驳。在相互攻讦的角度上,我不认为基督教的学者和佛教的学者们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各自都呼喊着要破除对方的误解,其实只不过是不断给对方提供辩论的依据而已。

    究竟在基督教的神学中,或者在佛教的哲学体系中,能否给对手留一个美好的席位,我认为是绝对可以的。从基督宗教的角度来看,梵二会议通过了针对其它宗教的决议《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认为其它宗教中,基督以隐秘的方式施以拯救。神学家拉纳,提出“匿名基督徒”的理论,以《圣经》特别是新约中的经文作为依据,来论证其它宗教中也有基督的救赎。圣公会牧师约翰希克和神学家保罗尼特,也以《圣经》为依据,为宗教对话开辟了新的道路。在希克的著作《多名的上帝》中,他论证了作为实在者的上帝,本身具有父子灵三个层面,并且是其它宗教的最终的感受主体。以上的诸多神学家的观点,虽然不是基督教的主流(新教以卡尔巴特的极端唯我论为主流)然而为实现宗教间的和平,实现基督的最终拯救,提供了理论思路和依据③。而在佛教中,主流思想认为基督教不过是人天乘,不是最终的解脱之道。在佛陀开创的见修行果中,没有给上帝,特别是人格化之上帝留下位置。然而佛教不是不相信一超越者,不论是命名以法身,抑或者佛性,甚至如来藏等诸多名衔,都与作为绝对者,超越缘起的上帝在直观经验中相遇。净土宗对于西方净土以及阿弥陀佛的认信,禅宗对于无常,空的认知。除了名词上的不同,净土宗的认信方式,与基督教对于天堂和耶稣拯救(他力)在个人体验上并无不同;禅宗对空的直观,与大师艾克哈特④的直观,也没有实质的不同⑤。因为人类的经验,都有其一致性,虽然各自有各自的特色,但是如果放在同一语境中,就几乎找不出差别来。⑥

    基督教的神学核心是罪与拯救。罪的确切含义,在基督教中的理解,与一般宗教和思想都不同。一般认为,罪分为罪根、罪性和罪行。罪根,其实就是罪的本源,即形而上之恶。罪性指的是罪的性质、影响,而罪行指的是罪的行为。举例来说,一个杀人的行为,首先是建立在恶这一形上意义上,即这一行为体现了恶。其次杀人这一行为,具有剥夺生命,违背人伦的性质(罪性)。因此将杀人这一行为定为罪行。这里面牵扯到几个问题:第一,恶的来源是什么?第二,罪性是否是出于普遍伦理,即普世均做出统一认定标准;第三罪行由谁来确定?上帝是全然美善,没有一丝恶的属性,那么作为上帝创造的世界(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为什么有恶的存在?针对恶的起源等问题,基督教有“神正论”来答复,因为形上之恶不是真实存在,恶只是缺乏善的一种状态。我认为这样的回答有颠倒主次的嫌疑,即认为罪行在恶之前,罪行引发恶。然而并不是罪行引发恶,而是恶引发罪行。其次罪性是出于普世人类的共识,或者说出于人类文明的共识,那么在野蛮人中,是否他们不存在罪性的问题,即他们不会有伦理或者共识来认为某一个行为有恶的性质?甚至在当今文明时代,出于宗教层面发动的战争,比如伊斯兰的恐怖主义,他们认为杀敌不是罪恶,而是一种功德,在他们的观念中,某些罪行因为宗教的缘故不受普世伦理的约束,即没有罪性。如果没有罪性,则杀敌本身就不再是宗教意义上的罪行了。基督教认为,罪乃是人的本性,没有任何人能够避免犯罪⑦,基本上是认可人心向恶。这里面有一个悖论,即上帝允许人心向恶(若上帝不允许,则世间就马上没有恶),却又命定恶人下地狱,给人以自由意志,却不给人不犯罪的能力。在儒教中,孟子认为人性本善,人人都有恻隐之心,人也不是生于罪恶之中。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也不是如基督教一般认为人生来就是罪恶的,然而如没有圣人的引导,人逐渐顺从私欲,趋近于恶。在佛教中,佛陀没有说人性是善或者是恶,因为佛陀的思想是非二元性的,佛陀说人心像明镜一般澄明,而因为无明和执着,才分出来善恶。法句经中说:“在这世上,他已超越了善恶两者,无忧无贪而清净,我称此人为婆罗门。”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⑧意思是说老子认为凡事都是相对的,恶和罪都是善的相对,有美才有丑,有善才有恶。阳明先生汲取佛道,认为人之本心是没有善恶的区别,能说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善还是恶的吗?而善恶都受到后天环境的熏陶。人只要本着良知,即遇事第一念,就逐渐摆脱外界中善恶的影响,达到至乐的境界。⑨综上所述,诸宗教并不像北神先生所说,“几乎所有宗教都承认人是有罪的,人的良心都是有缺陷的。”⑩在佛教中,对于罪恶的直观并不是修行的核心,佛陀的思想中,明确的指出所谓的罪恶(主要指罪性和罪行)的概念都是由人类数百万年慢慢积淀而成,受到人类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基督教中,一夫一妻制度是善的,而在伊斯兰教中,一个男人娶四个妻子并不是一种罪行。这就说明了所谓的罪恶(主要指罪性和罪行)都有其相对性。而修行的目标在于对善恶二元意识的超越,达到这种目的的方法就是无分别的观。在儒教中,修行的核心在格物致知,按照阳明先生的解释,是以善之心制向恶之心而达至超越善恶的原始本性。由此看来,他们都不认为人的本性有缺陷,甚至阳明先生与佛教的修行,方法虽然不同,根本却是一致的。释迦牟尼没有死于罪中,通过观的修习达到了超越善恶的境地。阳明先生临终时候说此心光明,也是通过格物致知而达到无牵无挂的本来境界。因此在一个格守道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伦理准则)的人心中,上帝是没有住处的⑾。

    宗教是人自我拯救之道路⑿,人之神学已经下降为神之人学⒀,任何之宗教都离不开人,人反倒不一定离不开神(佛教特别是南传佛教,没有人格意义的超越者)。大师艾克哈特认为,物质世界与上帝是一同存在,上帝需要物质世界来做展示。回到普遍意义上说,若没有人,上帝的荣光也没有他者来见证。所以上帝与人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罗素、费尔巴哈、黑格尔则更进一步,认为上帝是人美好愿景之投射。回到耶稣身上,历史除了公元一世纪以后才出现的福音书,并没有一本书记载了耶稣的事。耶稣这个人究竟在历史上存不存在,反对存在者手头的证据要远远大过赞同存在者。不单教外对耶稣的看法不一,从基督教的历史来看,最初教会对耶稣也理解不一,直至中世纪,对于耶稣体性等的教义才统一。而直至今日,基督宗教之间的其它教义分歧,也依然及其严重⒁。相互之间互相批驳,相互指责对方是异端。然而三者都公说公有理,各自都能在圣经上找到理论支持。⒂普通人该何去何从?幸好耶稣只是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⒃,而不是说只有新教或者公教才是真理。耶稣也说不经过我不能到父那里去⒄,而不是说只要信新教才能去父那里。因此拯救之途只是对于真理的认识,而不是信仰教会美化篡改之耶稣。《圣经》作为基督教的灵感来源,其问题更加多,神学家雷蒙潘尼卡说过:“耶稣是基督,基督不是耶稣⒅。”其本意是,基督作为上帝的第二位,具有无限的性质。而耶稣作为一个有肉体的犹太人,且在世只33年,不可能完全体现出无限的基督。从神学角度来看,虽然耶稣基督具备神人两性,但是神性是无限,人性是有限。同样,作为真理的上帝,能否被当前的基督教,或者当前的《圣经》完全诠释和体现?《约翰福音》上说:“假使要一一写出来,我想所要写的书,连这个世界也容不下⒆。”正是说明了《圣经》不能完全写明上帝,而以《圣经》立教的基督教就更不能了。

    北神先生为了举证耶稣是唯一的拯救,举了一个例子,大意是认为我们都是被定罪的人,既然被定了罪,一则没有上诉之权利,二来没有改过迁善之机会。他甚至不惜替佛陀等宗教的创始人开口:“同样的道理,佛教、道教及儒学的开创者们都承认自己本是一位有过罪身的凡人,既然是凡人,那你就没有自救的能力了,仅仅有自救的意识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即自称佛陀等人都承认自己有罪,来抬高无罪的耶稣。事实上,北神先生对于各个宗教对于罪的认识,可以说是通了九窍,还是一窍不通。由于前面已经大体讲述了儒释道对于罪的认识,这里就不再赘述,然而需要一再强调的是,基督教⒇特别是新教,对于其它宗教的学习是很不够的,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汇来形容新教的这种忽悠人的心态。既然是护教的书,自然是给信仰别的宗教的人看的,给别的宗教的人的护教书,起码要把这个宗教真正搞明白才好。像里程的《游子吟》以及龚天民的护教书,还有北神先生的这篇文章,都是为了拉别的宗教来给耶稣垫背,不惜动用造假的手段,靠信口开河来抬高自己贬低别人。我请问北神先生,佛陀乃至老子(或者你说的道教的开创者),孔孟朱王四圣人,哪位且在哪本书上自称自己是一个有罪过的凡人?请将原文拿出来给我们看看。你来王婆面前卖瓜,起码要把王婆自己卖的什么瓜先搞清楚才好。人的心,由于欲望与外界环境相互影响,致使做出罪恶,然而向任何人或者神去申诉抱怨都没有用,不如静下心来好好想象如何改正为好。《论语》有言:不贰过。说明了在孔夫子的儒家这里,犯了错误首先要做的是认识错误的根源,然而不再犯错,人生只有一次(从佛教意义上也是如此),时间不断演进,做过的事不可能挽回。然而人有忏悔之心,有期望修正之心,可以避免不再犯。当然这一改过的过程也是不易的,但不是不能成功的。重要的不是去找谁申诉。如果硬要找到一个申诉对象,这一对象无疑是我们的良知。生命没有结束,谁都有改过迁善的机会,孔子在七十岁的时候做到了在心和行为上都在罪恶上自由,从心所欲不再为罪恶所束缚。佛陀王阳明等圣人的行实,也都给我们显示了一个摆脱了罪恶束缚的人是如何生活的。

    佛陀在法句经中说,除了自己以外,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自己的拯救者。佛陀多次提醒,且身体力行的告诉我们,去心外寻找解脱是极其错误的。把心放在上帝上面,可以显现出很多不同的心理状态,然而这些心理状态都是可以用心理学的手段来解释21。基督宗教中强烈的悔改情节,确实能给人带来改过自新的力量,这点也是毋庸置疑。然而这种悔改的作用,并非只是在基督教才能看到。在王凤仪先生的言行录中,到处可以看到这些例子。在佛经特别是佛陀的弟子传中,也多数人都有这种情况。我曾经同一个信仰基督教的韩国人聊天,我问他怎末感觉神的存在,他说在祈祷中,能够感受到。我反问他如何能证明祈祷中的感觉不是出于一种自满或者自我安慰呢?他坦言无法证明。

    各种宗教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证明:佛教道教基督教和无神论者以及儒家信徒好比五个人同时被蛇咬伤,佛教的治疗方法是不要问蛇怎末咬伤你的,而是要马上对症下药,先缓解再说(详见蛇喻)。道教的观点是,平日注意修身养性,即便被咬伤也不会有大损害。既然被咬伤了,要马上和导致被咬伤的各种因素断绝关系,包括解毒和不再去毒蛇出没的对方,病自然就好不会再犯(见《修道五十关》)。无神论者(虽然佛教也是无神论,但是和他们治病的方法不同),对于蛇毒的治疗方法是两个,一个是视而不见,刻意忽略自己中了蛇毒,二来是头痛治头,脚痛治脚,找不到根源,即便通过放血把蛇伤治好,也照去找蛇不误。儒家认为被蛇咬伤不是问题,问题是对待中毒的态度,心安不安。如果不安,则被蛇咬伤是心灵希求至乐的一种警示,待病情安定下来以后,就必须要修德(修行为),这样才保持心灵也快乐,身体也不会再被咬伤。而基督徒呢,则告诉你要确信你有中毒了,其次要确信医生绝对能救你,救你不是因为你有钱,是出于医生的爱心,治好不是因为吃药(不是出于行为)而是因为医生已经为你做了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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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儒家基督徒:准确地说,“儒家基督徒”应当表述为“儒家的基督徒”(Confucian Christian),简称的“儒家基督徒”不是儒家和基督徒并列构成的一个概念,而是指处于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基督徒,中国文化又是以儒家为主流的,故有“儒家的基督徒”概念。“儒家的基督徒”不是体制教会,不是宗派,只是有中国文化倾向的基督徒的自由团契。                                                                              —— 摘自:http://rjjdt.bokee.com/什么是“儒家的基督徒”(Confucian Christian)?

②“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则没有各国之间的和平;没有宗教之间的对话,则没有宗教之间的和平。”孔汉思——《世界伦理构想》

③以上的圣经依据散见圣经各部以及各种解释,比如约十七,20-26。本文引用之圣经依照和合本和思高本,下不赘述。

④大师艾克哈特:著名的德国神秘主义神学家,道明会士。王志成教授论及大师艾克哈特对于上帝的直观时说“他告诉我们:上帝超越一切,我们所说的一切都不是上帝,上帝是不可说的虚无,是沙漠,是无(MU),是超越存在者本身的存在。”(王志成教授:上帝就是存在本身——读《埃克哈特大师文集》)http://chinasaa.blogchina.com/2620062.html

⑤铃木大拙博士《禅学随笔》

⑥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我将大师艾克哈特的部分作品和克什米尔湿婆教派的著作,拿给一位著名的佛教大师看,该大师认为从这两部分著作的内容来看,前者和对禅,后者和对大圆满的表述是一样的。

⑦“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 “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

⑧道德经第二章

⑨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劫,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王门四句教

⑩本文所引用之北神先生之原文,均括以引号而不注明出处。

⑾我与王志成教授的讨论中,对儒生如何达至宗教意义上的解脱达成一致观点,即我们都认为一個極端道德的人不需要宗教,因為道德也可以作為自我拯救的門路。

⑿关于宗教是自我拯救的手段,我在另一篇论文《自我拯救之途》中有述及,有机会再发表。

⒀“人是万物的尺度”古希腊 普洛泰戈拉

⒁阿谛达认为,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之间的争端,可以追述到使徒时期,即使徒保罗和彼得以及约翰之间的争端,这是极有见地的。在神学传统上,东正教重视约翰,天主教重视彼得,而新教则重视保罗。

⒂东正教神学家名言:圣经是最大的异端来源。

⒃“我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14:6

⒄“除非经过我,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约翰14:6)

⒅ 雷蒙潘尼卡 《印度教未知的基督》王志成教授译

⒆约翰21:25

⒇学术上,将东正教天主教以及新教统称为基督宗教。

21 《宗教经验种种》(美)威廉.詹姆斯

                                        慈光护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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